• 亲!欢迎来东北资讯网 一起看热点!
您当前的位置:东北资讯网 > 东北头条 > 正文

电子印章时代,需要注意哪些相关法律责任?

时间:2022-02-16 15:58:50  互联网  Admin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深圳电子印章办法》第四条规定: 商事主体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时代,需要注意哪些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电子签名人过错法律责任。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七条,作为使用人,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子印章和密匙,发现风险后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否则需要赔偿信赖方等市场主体的各项损失。为了避免损失,信赖方也应当采取各项措施与电子签名人核实确认相关事实,防止“电子印章”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过错推定法律责任。

《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条警示专业认证服务机构应当采取各项技术措施确保电子签名安全性,否则专业认证服务机构有可能面临巨额索赔的法律风险。同时,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作为使用者,应当留存电子印章认证结果的证据,便于维权。

第三,伪造、变造、盗窃、抢夺、毁灭、冒用、盗用电子印章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伪造、变造、盗窃、抢夺、毁灭、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印章,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给他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Copyright © 2018-2022 www.db.rw20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北资讯网 版权所有 合作:400-000-0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E-mail:123456@qq.com
站务及信息报错:123456@qq.com (非诚勿扰) QQ:123456